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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您好!我是山东临沂兰山区某村的居民!我现在有这么一个问题想咨询下你,就是现在我家(民房,回门向东)正东面正在建商品住宅楼,高约18米的5层+阁楼+车库的楼房!我想问下法律规定与我们民房的距离应是多少米才算是合法!遮阴是怎么规定的!而且日夜建筑声扰民!与我家的距离约15米(楼房)!我想咨询下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! 务必早日回答! 在这先谢谢律师您了! |
| 日期:2010-3-12 17:33:31 |
点击:637 |
提问:曹先生 |
IP:222.132.241.1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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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先生 你好,依据法规规定,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.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,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50米。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:“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≥2小时,冬至日≥1小时,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;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;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,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。” 因此根据你叙述的情况,正在建的该栋楼房将侵犯你的采光权。至于建筑噪声扰民,你可以找开发商协商或起诉维权。 回复人:赵骞 回复时间:2010-3-15 17:01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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