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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你好;我叫李夫地;我想咨询一下,我去年5月17日卖给刘某5120元的废铁,当时他没钱给我,他老婆给我写了一张欠条,事隔不久我去要过两次都没要到。我回家后把欠条放忘了地方,直到今年4月份我才找到欠条,再去向刘某要帐他不认帐了。今年5月我把他告上河东九区法庭;他开始在法庭上说我支钱后把欠条一块拿走了,后来又说欠条不是他老婆写的,要求司法鉴定,他向法庭要走了我的欠条复印件,事隔50天做的鉴定,是日照浩德鉴定所鉴定的。他写给我的欠条是一笔一画写的,鉴定的时候是连比字,结果我输了。我想请教一下我该怎么办。 |
| 日期:2009-12-25 23:16:45 |
点击:814 |
提问:李夫地 |
IP:119.176.136.24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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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夫地: 你好。 你所咨询的问题关键是一个证据的真实性问题。如果欠条确系对方所写,是能够鉴定出来的。不知日照浩德鉴定所鉴定是否是法院委托?如果是法院委托鉴定,对鉴定结论不服还可申请重新鉴定,这是你的诉讼权利,不知你是否是把握好了;如果把握不好败诉是有可能的。如方便,具体情况可持有关材料来所面谈咨询。 回复人:鞠建 回复时间:2009-12-27 16:07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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